課程詳情
中級會計職稱
會計職稱的全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職稱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統一,共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實行統一制度,每年,由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3]。
《財務管理》、《經濟法》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為3小時。
用書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所用的《》、指定用書和有關輔導材料,由財政部組織編寫、中級會計職稱教材-經濟法出版和發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財政部的名義編寫、出版發行各種用書和復習資料。
新編輔導教材包含《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新編輔導教材注重政策、法規的學習、理解和會計實務的操作性,增加了相關例題講解,幫助考生復習理解相關內容。
《經濟法》和《財務管理》 作者: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出版社:中國財經出版社
《中級會計實務》 作者: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出 版 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課程評價
聚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