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詳情
01:穩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在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和戲曲類專業、表(導)演類的表演專業、音樂類的音樂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錄取期間,各省(區、市)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02:藝術類專業分為兩類:一類是不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包括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一類是可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包括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等,有關高校也可根據人才培養實際不對考生專業考試成績提出要求。
03:藝術類本科專業一般不得設專業方向。
04:考試辦法。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含省際聯考)和高校校考。省級統考的組考、成績發布等工作原則上在2025年2月底前完成。
05: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參加現場校考人數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8倍。
06: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校考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07: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具體投檔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確定。
08:使用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不使用專業考試成績招生的專業。高職(專科)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由各省(區、市)參照上述要求制訂。
全文詳見:教育部辦公廳2024年11月4日發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